2007/09/24

鐵馬新規定十月份上路

警政署擬定了十多項交通規則,全都是針對鐵馬族而來,像是腳踏車騎士在經過馬路的時候,必須兩段式左轉經過斑馬線的時候,必須下車以推行的方式前進,沒有車燈反光裝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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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上,騎著單車在馬路上行進大多是不得已的必經過程。訂規定,是基於維護單車騎士與其用路人的安全。不遵守的罰錢,所以,不知道的人慘了?
問題是如果不是當場舉報開單,恐怕不適用逕行舉發;因為照相了沒有任何方法可辨識出單車駕駛,所以無法罰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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